體罰的存在並非全有或全無律 (上)
當零體罰在台灣的社會蔚為一種流行風潮,讓我想起了某句在教育概論課時老師所強調的名言:
『 教育的改革,如果像鐘擺。
自鐘擺的一端當到鐘擺的另一端。並不會造成酸鹼中和
,只會造成兩個絕對的錯誤 。』
當我們從體罰的一端跳到完全禁止體罰的另一個極端之後,世界真的會如我們所想像的那樣天下太平嗎?關於零體罰這件事情,我倒有以下幾點想反駁的觀點:
1.就預設而言:
零體罰可視為是一種人本教育的衍生物。在這樣的派典底下,其實他潛藏著一種對於人性本善的預設(assumption)。問題是,到現在有人真的可以證明出人性本善這個論點嗎?如果就演化論的觀點來看,人的行為演化必須基於某種適合環境生存的價值,才能得以保存。那麼假設一個人在一種本質上是惡的環境當中,他還會發展出完全本善的人性嗎?如果真的發展出來,他真能在他的環境之中生存嗎?因此,在人性本善的基礎假設未夠穩固之時,零體罰的政策是否適當,反而變成一個更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2.就研究而言:
的確是有許多研究指出體罰對於兒童在之後的心理發展上有嚴重的影響。但是,讓我們先來看兩類心理學上關於體罰對於心理疾病產生影響的實驗:
[一] 有些關於體罰的研究樣本主要抽自受到家庭暴力的兒童,他們的確也受到嚴重的體罰,在這些受到家暴的小朋友身上,確實可以發現因為體罰產生了許多不良的心理適應問題,例如:反社會人格傾向、情緒疾患、焦慮疾患等等。
[二] 一些研究指出,在老鼠受到嚴重體罰之後(因為無法直接以真人來作實驗,故採用動物),在大腦神經傳導物質上會產生異常結構的變化,而導致似心理疾病的產生。
從這些研究的確顯示出,體罰對於心理調適上有極大的影響。但是,我們不禁有個質疑:他們是否將體罰過度簡單化了?
從第一類實驗來看:那受家暴孩子的體罰能等同於一般小朋友在家庭或是在課堂上受到的體罰嗎?一個受到家庭暴力的小孩,他所受到的體罰可能是無理由的,因為父母親今天心情不好、看他不順眼、或是賭博輸錢,所以就毒打他一頓。這樣在孩子的心裡,他們對於該遵守哪些規則是不清楚的,因此失去對於環境的控制感,而衍生出對於心理病理的症狀,這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學校大部分的老師,也會這樣無來由的就體罰孩子嗎?所以,光是體罰我們至少可以區分為兩個向度:一個是無理由的體罰,另一個則是在體罰前先伴隨著說理,然後在施予體罰。如此一來,兒童可以了解自己為何被罰,也產生警惕的效用,並且也能增加其對於環境(規則)的掌握。
如果以這樣的觀點來看第二類關於老鼠的實驗,因為我們無法對於老鼠說明為何他會受到處罰(甚至老鼠根本就沒犯錯,就被莫名其妙的亂處罰一通。)因此,這樣的研究結果來類推到現實的課堂環境是很不恰當的。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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